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的公告225
发表时间:2026-05-21 08:44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的公告 各药品配送及生产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此次新药申报原则如下 1.属于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品种。 2.属于本次接收目录内品种(附件1)。 3.同一药品品规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资料递交,多人递交同产品资料时,则该产品所有申请无效。 以上原则须同时满足。 二、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并准备资料。 三、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新药申报资料目录要求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四、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纸质申报资料收集地点: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城南院区药剂科(乐山市夹江县观音街186号),不接受邮寄送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老师,0833-5677826。 五、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企业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申报资料填写不全、填写错误,视为无效申报。 七、有关资料恕不退还。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