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心主任领导下,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中心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三、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四、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整改意 见和建议。 十一、完成中心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