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

89
发表时间:2025-09-06 11:20


张旻雨




0833-5677890



一、宣传贯彻上级有关人事劳资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管理制

       度,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工资和绩效奖励分配方案,并负责考核管理和工资审核汇总工作。

三、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四、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及时按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代表中心

       与员工签订、续签、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五、负责员工调动及新招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六、负责牵头承办干部(管理人员)考察工作,为培养使用人才提供参考意见。

七、负责全中心劳动考勤、休假、注销假审核及劳动纪律检查。

八、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工作。

九、负责承办保险申报、生育费用结算和工伤认定申报、劳动争议相关工作。

十、负责中心职工岗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十一、牵头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20250905



分享到:

心理热线:12356

住院处、预约挂号处:0833-5677817       

医教部:0833-5677836

医保科:0833-5677828

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电话:0833-5677886

市中区院区(市中区王浩儿街635号):0833-2406101

投诉电话: 0833-5677886

总  值 班:18183321590
公共精神卫生服务科:0833-567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