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纪检室是中心纪委的日常工作机构,在中心纪委领导下,承担中心范围 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具体工作。 二、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心党委 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研究提出协助中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和组 织协调中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措施;按照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中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参与中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各项检查、评 估与考核。 四、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和拒腐防 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五、对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 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对中心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评先评 优等工作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心“三重一大”决策、院务公开、党 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等具体业务进 行结果监督。 七、受理中心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和案件进行调 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向中心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受 理中心党员和党政干部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做好纪 检监察信访工作。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对中心各项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 建议,并上报结果或审批。 九、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