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药遴选结果的公示70
发表时间:2025-04-26 00:45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新药遴选结果的公示 我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纪检部门监督下,严格按照医院药品遴选制度,对前期各申报企业提交的新药申请进行了认真审议与讨论,并经中心主任办公会、党委会同意,决定引入以下品种,现进行公示(具体见下表)。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心纪检监督部门反映。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833-5677861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