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59
发表时间:2024-11-05 14:25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 二、项目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概况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系国家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乐山市第七人民医院,现有临床、医技、药剂科室18个,开放床位900张。为维护医院正常的运营秩序和合法权益,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医院医疗业务提供全面、快捷、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 四、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需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无任何不良执业记录、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主管部门等机关的处罚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律师事务所须设立在本省区域内,能够根据医院要求或指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为确保向医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团队需熟悉医院法律法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科研教学、工程建筑、招标采购、不动产等业务领域法律咨询或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 六、顾问服务内容 1、律师事务所为医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含人力资源)、对外合作、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日常运行中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根据医院需求采取电话咨询、书面咨询、微信(QQ)咨询及现场咨询等服务方式。 2、律师事务所为医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含人力资源)、对外合作、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各类合同、招标采购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需要为医院综合管理、对外合作、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供全过程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参与谈判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4、律师事务所协助医院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含人力资源)、对外合作、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各类合同模板,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适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律师事务所协助医院合法处理各类管理及合同纠纷、與情及其它突发事件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参与现场沟通、集体讨论等。 6、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需要,为医院提供法律培训服务、参加相关会议。 7、律师事务所对医院转办的涉及医院职工个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8、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的需要,对侵犯医院名誉权、财产权等的各种侵权行为,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法律手段维护医院权益。 9、律师事务所根据医院委托,代理医院合同纠纷等各类诉讼、仲裁等案件。 10、根据医院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医院招标采购流程及合同执行失误等各种情形造成的医院损失依法进行追讨。 七、调研报名资料 有意向参与市场调研的供应商需先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主办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报价函(附件); 4、单位简介及其它证明其实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与专职律师人数、所获得荣管的复印件,拟派往招标人的顾问律师服务团队情况介绍、执业年限、从业经验、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特别是医院法律服务有关)的名单,及其他证明文件等。 请将以上纸质资料密封,并于2024年11月12日17:30交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城南院区设备科(乐山市夹江县观音街186号门诊楼3楼)审核,逾期未送达的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市场调研文件无效,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3-5677892,13890629077。 现场进行调研会议,请各单位准备好演讲PPT. 附件:报价函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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